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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
睽違六年 繼《烈佬傳》之後 黃碧雲最新 非虛構小說
小說還有甚麼可能?寫盡了嗎?
一九六六年因天星小輪加價引發的兩夜騷動。騷動在彌敦道發生,十九歲的盧麒走在前頭,十一個月後被發現吊死。
全篇以各種相關史料與媒體報導,完全是以第三者他人語言鋪陳小說形式,黃碧雲搜集大量記載與報導,其龐雜堆疊可以說非常挑戰讀者過往的閱讀經驗,但也開啟了非虛構小說創作之路的可能性。《盧麒之死》代表著香港青年新的角度,也代表著現今香港的種種氛圍。
黃碧雲如是說:
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,盧麒屍體被發現在佐敦谷牛頭角徒置區細小單位的上格床懸吊,雙腳著地,膝微屈呈下跪狀。
一九六六年四月五日,盧麒穿著一件紅色風衣,淺色短褲,白襪黑鞋,出現在中環天星碼頭,支持絕食青年反對天星小輪頭等座位加價五仙。當晚他成為遊行示威的領袖,引發其後兩夜的騷動。警方發催淚彈、木彈及開手槍及輕機槍驅散群眾,一示威者被槍擊死亡,三名示威者中槍受傷,一千四百六十五人被捕。
盧麒之死經死因裁判法庭三天聆訊,陪審團裁定死於自殺。
盧麒吊死之單位,為一名之前並不認識的「友人」所提供。
死時或死前因為咬著下唇,嘴唇深豔。腳背有血。
熱情爆發之後的失望、恐懼、出賣、疑惑、遠離、孤獨:如果盧麒並非自殺。
那豔情年代。
我們都害怕第四可能:「原因不明。」「存疑記錄。」
我們沒有從歷史明白甚麼,除了情感。
盧麒於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,生於香港。
很懸疑:那天勞動節。一九六六年四月四日,下大雨。有一天日蝕。有一天地震。
一天微涼;盧麒見到的一個女子,「親愛的」,她穿上灰色毛衣。
我的非虛構小說:字義衝突,互相出賣:只能如此。
目錄
005 壹:一九六六年四月五日,密雲,清涼
035 貳:十九歲混血青年盧景石,見到呂鳳愛:群眾之中的快樂,很快變質。
067 参:「盧麒在無處可投靠之際」「誰令盧麒吊死?」
101 肆:遊戲於開槍終止:[如果]……那天日蝕。「在這自由民主的[殖民第]香港」
215 伍:我們從歷史學會甚麼:「蘇守忠之將來」「『燒肉和尚』」。
219 陸:他沒有我畫的那麼文靜。但我畫的時候,想起你的髮。
試閱
前一天下大雨:「新界豪雨山洪暴發 沙田區城門下水壩 九名工人冲入隧道」「水勢兇猛拯救困難 入夜仍在進行中」「新界方面豪雨由昨日〈四月四日〉下午到深夜下個不停,新界多處地方,先後發生山洪暴發,汽車滑輪相撞,電話線被折斷災害。」「沙田區城門下水壩,有九名工人於昨〈四日〉晚六時二十分雨勢最大時被洪水冲入隧道失踪踪。」「當雨勢漸大時,該處一個二百尺深『地龍』,正有十三名工人在下面工作,管工見雨勢越來越大,即通知各人返回地面暫避,當各人乘『燕子機』上升至半途時,即被山洪冲下,經在場各人搶救,結果四人獲救,九人被大水冲入隧道失踪。」「由於隧道有幾處出口,消防人員拯救十分困難,至今晨零時,仍派人分別在荃灣、沙田出口處守候,但迄未見九名失踪者之下落。」〈翌日四月五日,「已尋獲九具屍體」〉「荃錦公路大橋被大帽山支脈各引水渠道冲下的山洪遮蓋,大橋路上。水深入膝,往來車輛,有如陸地行舟,情況十分驚險。」「紅磡觀塘塌屋 兩人被活埋」「港九多處低地水深盈尺 清水灣道若干居民奉命疏散」「昨〈四月四日;事情開始的那一天〉在傾盆豪雨下,紅磡大環山」「大環道三五四一地段山邊木屋區,昨晚七時零五分〈事情開始了十一小時〉,豪雨把山腰一棵直徑約一尺高十餘尺的大樹連根冲倒,帶著大量沙石滾下,壓塌山腳一座兩層高的石屋,一名婦人被埋。」「被壓的石屋位於山邊,共住九伙七十人,廚房部份被滾下的大石壓塌,且直坍落地下,據說在大雨滂沱時,住客已經感到廚房部份有危險而沒下廚做飯,只有一名邱桂蘭的婦人在廚房,當廚房在壓塌時,走避不及。」「樓下的住客在廚房倒塌時全部逃出,樓上的住客亦於事發後逃出,消防局據報後,派出多輛消防車及救護車到場搶救,通知接近該石屋的幾間木屋居民撤退後,立即展開救援工作。由於當時雨勢大,洪水由山上直冲下。」「八時三十五分後,消防員迫得放棄搶救,據說在坍塌後數分鐘,居民尚能聽到被埋的邱桂蘭發出呻吟聲,不久即告停止。」「消防員昨〈同一〉晚深夜仍在現場駐守,可能在雨勢稍緩時即展開工作」「觀塘安德臣道山邊木屋,昨〈四日〉晚八時五十分亦被山〈上〉冲下的山泥壓塌,兩名男子受傷,被救出送院,另一名男子失踪。新聞處消息說:相信該名男子被活埋,發〈挖〉掘工作仍在進行中。」
當日「以絕食絕飲來抗議天星小輪加價的青年」「晨八時便在天星碼頭外走欄出現,曾受數名警察干涉,但警察被人群『噓』退。」
「至昨〈四月四日〉晚〈清明節前夕〉七時,該青年即走在〈中環〉天星碼頭頭等售票處,繼續其行動」「他已顯得氣力不足,說話聲音微弱,但精神仍無頹狀」。
「港九兩區昨晚〈上述〉在滂沱大雨下,若干街道水浸,黃大仙彩虹道,觀塘翠屏道,筲箕灣道等,被附近的山上冲下的沙泥瘀〈淤〉塞排水道而水浸,彌敦道近加士居道一段,水深盈尺,深水埗青山道及灣仔皇后大道東金鐘兵房一段亦有同樣情形。」「今晨〈四月五日〉凌〈零〉時五分新聞處消息:九龍清水灣道十時三十分開始水浸,若干屋宇的居民被消防處勸喻撤離。」
「筲箕灣石屋被壓塌,五死三傷大慘劇」「筲箕灣聖十字徑村一六七號B石屋,昨晚十時三十分〈開始水浸〉,被一條由山冲下的石磐壓塌」「該石屋是一戶姓周的人居住,由於事起倉猝,走避不及而致傷亡慘重,被壓死者:(一)許娣(女)三十九歲。周麗華,兩歲女童,另三人,已知一為周永富,七歲男童,另一為周麗美,五歲女童,一為三十九歲許太。直至今晨一時三十分,消防員始將三人掘出。」
「〈絕飲絕食〉青年支持十八小時,至今晨二時,仍未有飲過一滴水。」「五十名圍觀這位青年的巿民,除了三名男女認為這青年的行動是『很傻』的以外,其餘都表示支持及寄以同情,尤其是以知識青年為然。」
「〈該〉青年,二十七歲,他不願透露他的姓名和地址,他是說廣州話的。」「用他的灰色西裝上衫反出,灰色衣裏穿在身上,在裏衣的背部塗上白油漆中英文字:『絕飲食反加價潮』」。〈下午六時十五分,青年給拍下的一幅照片,他戴著黑眼鏡〉「問:你預備支持〈絕食〉到甚麼時候?答:我將一直支持下去,直至我不能支持為止。」「在四月五日清晨小輪休班不久之後」「〈青年〉即回家睡覺。」
四月五日,當日法院宣判,九歲女童被十九歲青年強姦,青年被判入精神病院六年。
盧麒出現那一天,他在後來的「九龍騷動調查委員會」聽證會作供,是一九六六年四月五日,在香港中環天星碼頭青年絕食現場,當天是勞工假期,清明節。
但根據絕食青年的憶述,那天是四月四日下午。
絕食青年只記下:「四月四日晨,我穿上那雙在古巴貨輪上很有鬥爭歷史的牛仔靴……故意穿上保暖的樽領毛衣,吃了八粒暖胃的中暖丸,這是我持久戰的準備。」「盧祺〈麒〉的出現,按推算應該是四月四日示威開始後的下午……。」絕食青年,很愛打扮,上庭時穿白褲白皮鞋,頭髮梳得油油亮。
天星小輪公司於一九六五年十月一日申請加價,交通諮詢委員會建議,頭等船費從二毫加到二毫半,二等船費照舊一毫。頭等是小輪的樓上,二等樓下,機房在樓下,所以二等比較吵。當時一個青年學徒像盧麒,每月收入從一百三十到二百五十元,一天的工資最低四元七角,最高十一元七角。
五仙的小輪加價,引發了一場香港青年自發的最大騷動。
青年開始的時候,互不相識。
「—盧麒並沒有死……我〈絕食青年,蘇守忠〉在天星碼頭,當著圍觀的群眾,在他那紅得令人目眩的風衣上,用白油漆上反加價的標語。這也是盧麒要求加入示威的開始。」盧麒被發現屍體那一天,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四,報告他死訊的報紙,找到一幅他的舊照片,黑白照片所以只見到他身穿深色風衣,白短褲,白短襪黑皮鞋,外衣前面寫上「反賭」「反加價」,小題是「去年〈六六年〉四月九龍騷動爆發前的一個黃昏,盧麒被拍於天星碼頭轉卡之前」。
盧麒自己的解釋,那天他只是路過。報告對他的証供,表示「應相信至何種程度,頗難衡量」:「他在我們面前,只要他願意,他說出來的英語頗佳。」四月五日他從九龍乘尖沙咀渡輪過海,據他說,他是想去一間律師樓,詢問有關他的母親遺留給他的一層約值四萬元的樓宇的問題。那天他穿了一件紅色風衣。
「至於當日他之所以穿紅飛機恤,是因該飛機恤是他唯一的外衣,是以兩元的價格在廟街買回來的。」
根據葉錫恩—Elsie Elliot,女名Elsie Hume,一九四七年結婚一年後隨丈夫到中國江西傳教,一九五一年二人被中國政府驅逐,來到香港。她與傳教士丈夫日離日遠,一九五七年離婚,葉錫恩自此在香港從事教育工作及社會活動,一九六三年開始成為香港當時唯一民選的巿政局的議員—她的檔案記盧麒要去處理遺產的律師樓為Russ&Co,剌士律師行;香港中環德輔道中十六號告羅士打行五樓,律師樓處理事務包括遺產。
也是這一間律師行,處理盧麒的殮葬事宜。
葉錫恩的一份口供記,「四月四日有一場暴風雨。」
她也記得盧麒:I did not stop, but did notice a young man in a red jacket, I now know this person to be Lo Kei.
盧麒吊死的時候,根據法醫官的報告,身穿白色內衣,灰色長袖背心—vest—。用以吊死的是一件不屬於他的藍色恤衫。
「他〈盧麒〉提到在渡海輪上和兩位坐在附近的西人記者談話;」「他對他們說,他去見律師,想討論關於在元朗開一賭場之事。」—香港的賭博條例下,所有賭博屬非法,除列明例外:私人地方,社交場合,飯店,酒館,會所,麻將或天狗牌,遊戲獎品,或條例所許彩券—香港從來沒有合法賭場。盧麒後來的確去了元朗住,還要去一個「元朗遊樂場」遊玩。在另一指證,盧麒「這位青年,說謊和誇大的本領極大,所以很難倚靠他去証實任何事情。他的証供反覆多變,不但使人極難知道當時所發生的事情,甚至也不知道他要你相信的是甚麼。盧祺〈麒〉好像隨時可以因場合不同及發問的人的方法有異,而說不同的話,而且很少過了一個時間之後,還說同樣的話。」
絕食青年蘇守忠,記盧麒「生前說話可能有點誇張,他也有一般十九歲青年的狂熱」。
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黃昏,盧麒被「友人」發現在「友人」在佐敦谷牛頭角徙置區的單位吊死。到現場見到屍體的警員作供,「﹝翻譯﹞我見到一名中國男子的屍體,以恤衫吊在上格床的床邊鐵欄。屍體吊著,腳觸地,雙膝屈。頭傾向右,大約上格床以下十八吋。」「單位內氣味十分難聞,屍體好像已經在那裏一段時間。我﹝警員﹞碰到屍體,發覺是冷的。」當時約下午六時三十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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