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李鴻章

  • 9 225
    250
  • 分類:
    中文書人文歷史中國史地清史
    追蹤
    ? 追蹤分類後,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分類新品通知。
  • 作者: 梁啟超 追蹤 ? 追蹤作者後,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作者新書通知。
  • 出版社: 台灣中華 追蹤 ? 追蹤出版社後,您會在第一時間收到出版社新書通知。
  • 出版日:2020/04/06

配送方式

  • 台灣
    • 國內宅配:本島、離島
    • 到店取貨:
      金石堂門市 不限金額免運費
      7-11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全家便利商店
  • 海外
    • 國際快遞:全球
    • 港澳店取:
      ok便利商店 順豐 7-11便利商店

內容簡介

啟超先生以滿清末年中國之重要大事紀為經緯,評論李鴻章,同時博論當時局勢,至今仍是論李鴻章者之第一要書。而先生完成此書時年謹30餘,可見其不世之俊才。

作者

梁啟超(1873-1929年)

別號任公、飲冰室主人。清末民初中國近代思想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、史學家、文學家、社會運動先驅者,曾任教於清華、南開等大學。梁啟超曾與老師康有為協助光緒帝進行戊戌變法,提倡維新,效法西學。事敗後,亦在海外推動君主立憲,一生以中國的安定與發展與安危為念。晚年從事文化教育和學術研究活動,並將心力用於整理國故。文學理論上,首開引進西方觀念,提倡近代各種文體的革新。最知名的著作為《飲冰室文集》。

目錄

序例
第一章    緒論
第二章    李鴻章之位置
第三章    李鴻章未達以前極其中國之形勢
第四章    兵家之李鴻章  上
第五章    兵家之李鴻章  下
第六章    洋務時代之李鴻章
第七章    中日戰爭時代之李鴻章
第八章    外交家之李鴻章  上
第九章    外交家之李鴻章  下
第十章    投閑時代之李鴻章
第十一章    李鴻章之末路第十二章    結論

序/導讀

序例

一、此書全仿西人傳記之體,載述李鴻章一生行事,而加以論斷,使後之讀者,知其為人。

二、中國文體凡記載一人事蹟者,或以傳,或以年譜,或以行狀,類接記事,不下論贊,其有之責附於篇末耳,然夾敘夾論,其例實創自太史公,史記伯夷列傳屈原列傳貨殖列傳等篇皆是也,後人短於史識,不敢學之耳,著者不敏,竊附斯義。

三、四十年來,中國大事,無一不與李鴻章有關係,故為李鴻章作傳,不可不以作近世史之筆力行之,著者於時局稍有所見,不敢隱諱,意不在古人,在來者也,恨時日太促,行篋中無一書可供參考,其中記述謬誤之處,知所不免,補而正之,願以異日。

四、平吳之役,載湘軍事蹟頗多,似涉支蔓,但淮軍與湘軍,其關係極繁雜,不如此不足以見當時之形勢,讀者諒之。

五、中東和約,中俄密約,義和團和約,皆載其全文,因李鴻章事蹟之原因結果,與此等公文關係者甚多,故不辭拖沓,進錄入之。

六、合肥之負謗於中國甚矣,著者與彼,於政治上為公敵,其私交亦泛泛不深,必非有心為之作冤詞也,顧書中多為解冤之言,頗有與俗調論異同者,蓋作史必當以公平之心,不然何取乎禍梨棗也,英名相格林威爾嘗呵某畫工曰Paint me as I am,言勿失吾真相也,吾著此書,自信不至為格林威爾所呵,合肥有知,必當微笑於地下曰,孺子知我。


光緒二十七年十一月既望  著者自記

詳細資料

詳細資料

    • 語言
    • 中文繁體
    • 裝訂
    • 紙本平裝
    • ISBN
    • 9789578595903
    • 分級
    • 普通級
    • 頁數
    • 102
    • 商品規格
    • 21*14.8
    • 出版地
    • 台灣
    • 適讀年齡
    • 全齡適讀
    • 注音
    • 級別

商品評價

訂購/退換貨須知

加入金石堂 LINE 官方帳號『完成綁定』,隨時掌握出貨動態:

加入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『完成綁定』,隨時掌握出貨動態
金石堂LINE官方帳號綁定教學

提醒您!!
金石堂及銀行均不會請您操作ATM! 如接獲電話要求您前往ATM提款機,請不要聽從指示,以免受騙上當!

退換貨須知:

**提醒您,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,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**

  • 依據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以下商品購買後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,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:
    1.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(如:生鮮食品)
    2.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(客製化商品)
    3.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(含MOOK、外文雜誌)
    4.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    5.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(如:電子書、電子雜誌、下載版軟體、虛擬商品…等)
    6.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(如:內衣褲、刮鬍刀、除毛刀…等)
  •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,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(含例假日)。
  • 辦理退換貨時,商品(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)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…等),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,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  •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,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,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預計 2024/05/12 出貨 購買後進貨 
金石堂門市 全家便利商店 ok便利商店 萊爾富便利商店 7-11便利商店
World wid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