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談判與協商—從白手套到官方接觸再到?
配送方式
-
台灣
- 國內宅配:本島、離島
-
到店取貨:不限金額免運費
-
海外
- 國際快遞:全球
-
港澳店取:
內容簡介
馬英九任內(2008—2016),兩岸進行了十一次「兩岸兩會領導人會晤」,締造了二十三項協議的簽署,以及兩項共識聲明,這其中尚包括「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」簽訂、兩岸定期班機直航啟動、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。如再加上臺北同意承認大陸高校學歷,以及允許陸生來臺等等措施,委確是超越了兩岸過去任何一個時期的紀錄。而且在他任內,兩岸關係相當平穩發展、兩岸兩會協商也朝制度化推進,並且他也創造了政治性接觸的紀錄。像「兩岸事務主管的會晤」,以及2015年11月7日,他在新加坡與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歷史性的會晤,都是1949年兩岸分治之後所僅見的突破。
但是2016年1月蔡英文贏得總統大選,到5月發表就職演說,迄今從未表示過會認同「九二共識」。北京已經正式宣布:全面中斷兩岸官方以及被授權團體的接觸。因此有幾個重點將在本書中提出討論:一、蔡英文不接受「九二共識」,兩岸協商與談判將何去何從?二、從白手套到官方接觸、到現階段全面停擺,兩岸的協商與談判機制今後會是怎麼走?三、當兩岸領導人已經正式晤面,兩岸的協商與談判是否已能邁向政治層面?
雖然民進黨政府不接受「九二共識」,已經導致兩岸政治共識基礎的崩盤,也產生兩岸或兩會可能不會再有接觸與談判的機會,更遑論兩岸有政治議題商討的可能。但是值得提醒的是,2000—2008年在陳水扁任內,執政的民進黨曾經有過呼籲與北京共商「政治議題」的前例,所以也不能完全排除在蔡英文任內,有可能她會遵循陳水扁過去推動的模式,向北京提出「政治議題」商討的要求。如果在這種演變的情況下,對兩岸進一步的和平發展是有其助益的一面,那麼真的也不能完全去否定其可能性。
目錄
序言
第壹篇 總論
第 一 章 緒論 3
第 二 章 兩岸談判理論的運用分析 9
第貳篇 兩岸兩會談判的演變:形式到實質1987—2008
第 三 章 兩岸談判的演變:形式到實質1987—2008 25
第 四 章 兩岸談判機制的變遷與嘗試1987—2008 51
第 五 章 「澳門模式」的運用與限制 65
第參篇 兩岸兩會談判的演變:走上制度化2008—2016
第 六 章 兩岸談判的演變:走上制度化2008—2016 81
第 七 章 「九二共識」的機制化及效益極大化 97
第肆篇 兩岸兩會談判的演變:蔡英文時代的可能走向2016—
第 八 章 兩岸兩會談判的演變:蔡英文時代的可能走向—就職演說之前 117
第 九 章 兩岸兩會談判的演變:蔡英文時代的可能走向—就職演說之後 131
第伍篇 兩岸兩會談判的演變:轉向政治議題探討的可能性
第 十 章 兩岸兩會談判的演變:轉向政治議題探討的可能性 165
第 十一 章 兩岸談判中「一個中國」的問題 189
第 十二 章 兩岸談判中「兩岸政治定位」的問題 233
第 十三 章 兩岸談判中北京對「中華民國」定位思考的探討 263
第 十四 章 兩岸談判中「臺灣本土意識」的問題——以1992—2003年民調結果為例說明 283
第 十五 章 兩岸談判中「和平協議」簽署與否的問題 299
試閱
一、當兩岸領導人已正式晤面,兩岸的協商與談判是否已能邁向政治層面?
2015年11月7日馬英九總統將在新加坡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首次晤面。這項會晤在兩岸關係上比較具有政治意義的有下列幾項:
首先,是雙方當局均擱置了過去多年對頭銜與場合的堅持,都同意以兩岸領導人的身分晤面。實際上,這不僅是突顯了臺灣多年對「兩岸領導人會晤基於對等原則」的期待兌現。另方面,也提供了大陸始終要求「必須基於一個中國前提」的原則的落實。其次馬英九與習近平見面的另一種政治意義,則是當彼此都同意以「兩岸領導人」的身分與頭銜晤面時,也說明了兩岸執政當局基本上都默認了目前「臺海現狀」的定位。雖然,臺北與北京的政治定位尚未呈顯,但馬英九所說的此行是「維持臺海現狀」已經出爐。
再來,則是分析「馬習會」涉及「歷史定位」的看法。我們先不論國際社會與媒體對這項兩岸自1949年分治以來的「領導人會晤」是如何地重現與正面對待,光是馬習兩人以「雙方實質領導人」的身分面對面地會見與交談,不論結果與成效到底如何,但在歷史意義上,這已是首創之舉。譬如說,這就是兩岸自1949年以來共計六十六年的分隔後雙方領導人首次會晤,同時這也是兩岸自1987年開放改革共計二十八年以來,雙方具有實質而且是在最高位子的領導人進行晤面,當極具政治意義,甚至為後續的「兩岸領導人會晤」、有可能發表聯合聲明、簽署協議,鋪下了一條可以延伸的道路。
訂購/退換貨須知
退換貨須知:
**提醒您,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,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**
-
依據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以下商品購買後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,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(如:生鮮食品)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(客製化商品)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(含MOOK、外文雜誌)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(如:電子書、電子雜誌、下載版軟體、虛擬商品…等)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(如:內衣褲、刮鬍刀、除毛刀…等)
-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,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(含例假日)。
- 辦理退換貨時,商品(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)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…等),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,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-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,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,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商品評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