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考大解密 民事訴訟法(基礎篇)(2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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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
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事訴訟法!
●民事訴訟法是公認的國考大魔王?想上榜就一科都不能棄守!
●看不懂?學不會?通通不是你的問題,問題出在沒有好好選書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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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說理清晰輔以圖表,讓重要概念變好懂了。
2.題目體系化編排,版面擬真,擬答精確,連答題字數都有。
3.隨題標註考題重點、關鍵字句,便於反覆記憶背誦。
4.特別編寫高考相的專題討論,學習力與應考力齊步躍進。
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事訴訟法。不只適合拿來準備高普考及各類三四等特考(司法、地方、身心障、原民、稅務、關務、一般警察),也很適合作為司律考試或在校生的第一本民訴入門書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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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說理清晰輔以圖表,讓重要概念變好懂了。
2.題目體系化編排,版面擬真,擬答精確,連答題字數都有。
3.隨題標註考題重點、關鍵字句,便於反覆記憶背誦。
4.特別編寫高考相的專題討論,學習力與應考力齊步躍進。
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事訴訟法。不只適合拿來準備高普考及各類三四等特考(司法、地方、身心障、原民、稅務、關務、一般警察),也很適合作為司律考試或在校生的第一本民訴入門書喔!
目錄
Contents
準備方法 ‧1
Chapter 1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
題型1-1 處分權主義 97 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1-3
Try again 106家事調查官第2題第2小題 ‧1-5
▲專題討論 概念回顧與解說 ‧1-5
題型1-2 辯論主義(一) 102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 ‧1-6
Try again 87 地特三等法制第 1 題 ‧1-8
題型1-3 辯論主義(二) 105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‧1-9
Try again 87 司法官第3題(節錄) ‧1-11
題型1-4 聽審請求權的內容 95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1-12
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‧1-15
題型1-5 聽審請求權之限制 99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1-15
Chapter 2法院
第一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‧2-3
●觀念建構 審判權 ‧2-3
題型2-1-1 審判權之消極衝突 94東吳法研第1題(節錄) ‧2-4
Try again 100財稅法務第1題(節錄) ‧2-7
題型2-1-2 審判權之調查 102身心法制第1題 ‧2-7
●觀念建構 管轄權 ‧2-9
●觀念建構 關於管轄權考題之思考流程 ‧2-11
題型2-1-3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不同、應訴管轄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(節錄) ‧2-11
Try again 98身心障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14
題型2-1-4 管轄權之判斷與違反之效力 107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第2題 ‧2-14
題型2-1-5 共同訴訟與管轄權之判斷 105警察法制人員第3題 ‧2-17
題型2-1-6 專屬管轄與非專屬管轄之競合 93 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第 1 題 ‧2-19
Try again 106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2-23
Try again 102公證人第1題 ‧2-23
Try again 94司法官第1題(節錄) ‧2-24
Try again 106地特法制第1題 ‧2-24
Try again 107律師第1題第1小題 ‧2-25
題型2-1-7 專屬管轄得否合意排除? 104財稅法務第1題 ‧2-26
Try again 107警察法制人員第3題 ‧2-28
題型2-1-8 違反專屬管轄之效果 102關稅法務第1題 ‧2-29
Try again 104身心三等法制第2題(節錄) ‧2-32
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‧2-33
Try again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(節錄) ‧2-34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違反專屬管轄時,第三審應如何裁判? ‧2-34
Try again 97三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35
Try again 95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36
▲專題討論 觀念統整:專屬管轄議題整理 ‧2-36
題型2-1-9 管轄權之有無,以原告主張之事實為準、管轄恆定原則 84丙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37
Try again 85司法官1第1題(節錄) ‧2-41
Try again 100行政執行官、公證人第1題 ‧2-41
Try again 101三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42
第二節 迴避 ‧2-43
題型2-2-1 法官自行迴避 89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2-43
Try again 91第二次律師檢覆第1題 ‧2-45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參與前審裁判之意義 ‧2-46
題型2-2-2 法院書記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88委任升等法院書記官第1題 ‧2-47
Try again 83高考二級法制第3題 ‧2-49
Chapter 3當事人與訴訟關係人
第一節 當事人與當事人能力 ‧3-3
●觀念建構 當事人 ‧3-3
題型3-1-1 兩造對立原則 105關稅法務第2題(節錄) ‧3-4
●觀念建構 當事人能力 ‧3-7
題型3-1-2 當事人能力之認定與欠缺 94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‧3-8
題型3-1-3 分公司的當事人能力 101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3-12
Try again 95司法官第1題(節錄) ‧3-16
Try again 101年地特法制第1題 ‧3-16
題型3-1-4 合夥的當事人能力 9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‧3-17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關於合夥的相關問題整理 ‧3-21
題型3-1-5 對死者起訴 10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3-25
第二節 訴訟能力與法定代理人 ‧3-28
題型3-2-1 輔助宣告與訴訟能力 102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3-29
題型3-2-2 法定代理人之補正 98三等書記官第3題 ‧3-31
第三節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‧3-36
●觀念建構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‧3-36
題型3-3-1 當事人適格與本案適格之差異 98三等書記官第4題 ‧3-38
題型3-3-2 確認訴訟的原告適格 101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(節錄) ‧3-40
題型3-3-3 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104律師第3題(節錄) ‧3-42
題型3-3-4 代位訴訟與訴訟擔當 95司法官第2題 ‧3-44
Try again 102行政執行官第4題 ‧3-48
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、公證人第4題 ‧3-48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關於代位訴訟之整理 ‧3-49
題型3-3-5 選定當事人 105關稅法務第 2 題(節錄) ‧3-51
Try again 90律師第1題(節錄) ‧3-55
Try again 93地特法制第1題 ‧3-56
第四節 共同訴訟 ‧3-57
●觀念建構 必要共同訴訟 ‧3-58
題型3-4-1 共有物分割訴訟的共同訴訟類型 94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3-59
Try again 102升官等薦任司法行政第2題 ‧3-62
Try again 94第二次地特法制第2題 ‧3-62
Try again 91司法官第3題(節錄) ‧3-63
Try again 101關稅法務第2題 ‧3-63
Try again 107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3-64
Try again 105身心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第2題 ‧3-64
題型3-4-2 共有物返還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3-65
Try again 101警察法制人員第4題(節錄) ‧3-68
Try again 101司法官第6題(節錄) ‧3-68
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3-69
Try again 106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‧3-69
Try again 102三等書記官第1題 ‧3-70
Try again 102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‧3-71
題型3-4-3 確認他人法律關係 93律師第1題 ‧3-72
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4題 ‧3-75
Try again 100行政執行官、公證人第4題 ‧3-76
題型3-4-4 連帶債務人與共同訴訟 99關稅法務第1題 ‧3-76
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3題 ‧3-80
Try again 106財稅法務第1題 ‧3-81
●觀念建構 普通共同訴訟 ‧3-82
題型3-4-5 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 101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(節錄) ‧3-83
Try again 92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3-85
題型3-4-6 證據共通原則 88年書記官、執達員第1題 ‧3-86
Try again 92司法官、行政執行官第1題 ‧3-88
第五節 訴訟參加與訴訟告知 ‧3-90
●觀念建構 訴訟參加 ‧3-90
題型3-5-1 參加人之地位與判決效力 102三等書記官第3題 ‧3-92
Try again 95公證人第1題(節錄) ‧3-94
Try again 92律師第3題(節錄) ‧3-94
Try again 88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(節錄) ‧3-95
Try again 103行政執行官第1題 ‧3-95
題型3-5-2 主參加訴訟
104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 ‧3-96
Try again 107高考法制第2題第1小題 ‧3-99
題型3-5-3 訴訟告知與參加效 107 地特三等法制第 2 題 ‧3-100
Try again 107高考法制第2題第一小題 ‧3-102
第六節 訴訟代理人 ‧3-103
題型3-6-1 審級代理原則 100三等書記官第2題 ‧3-104
題型3-6-2 指定訴訟代理人為送達代收人之效力與審級代理原則 91律師第1題(節錄) ‧3-107
準備方法 ‧1
Chapter 1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
題型1-1 處分權主義 97 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1-3
Try again 106家事調查官第2題第2小題 ‧1-5
▲專題討論 概念回顧與解說 ‧1-5
題型1-2 辯論主義(一) 102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 ‧1-6
Try again 87 地特三等法制第 1 題 ‧1-8
題型1-3 辯論主義(二) 105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‧1-9
Try again 87 司法官第3題(節錄) ‧1-11
題型1-4 聽審請求權的內容 95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1-12
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‧1-15
題型1-5 聽審請求權之限制 99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1-15
Chapter 2法院
第一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‧2-3
●觀念建構 審判權 ‧2-3
題型2-1-1 審判權之消極衝突 94東吳法研第1題(節錄) ‧2-4
Try again 100財稅法務第1題(節錄) ‧2-7
題型2-1-2 審判權之調查 102身心法制第1題 ‧2-7
●觀念建構 管轄權 ‧2-9
●觀念建構 關於管轄權考題之思考流程 ‧2-11
題型2-1-3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不同、應訴管轄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(節錄) ‧2-11
Try again 98身心障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14
題型2-1-4 管轄權之判斷與違反之效力 107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第2題 ‧2-14
題型2-1-5 共同訴訟與管轄權之判斷 105警察法制人員第3題 ‧2-17
題型2-1-6 專屬管轄與非專屬管轄之競合 93 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第 1 題 ‧2-19
Try again 106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2-23
Try again 102公證人第1題 ‧2-23
Try again 94司法官第1題(節錄) ‧2-24
Try again 106地特法制第1題 ‧2-24
Try again 107律師第1題第1小題 ‧2-25
題型2-1-7 專屬管轄得否合意排除? 104財稅法務第1題 ‧2-26
Try again 107警察法制人員第3題 ‧2-28
題型2-1-8 違反專屬管轄之效果 102關稅法務第1題 ‧2-29
Try again 104身心三等法制第2題(節錄) ‧2-32
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‧2-33
Try again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(節錄) ‧2-34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違反專屬管轄時,第三審應如何裁判? ‧2-34
Try again 97三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35
Try again 95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36
▲專題討論 觀念統整:專屬管轄議題整理 ‧2-36
題型2-1-9 管轄權之有無,以原告主張之事實為準、管轄恆定原則 84丙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37
Try again 85司法官1第1題(節錄) ‧2-41
Try again 100行政執行官、公證人第1題 ‧2-41
Try again 101三等書記官第1題 ‧2-42
第二節 迴避 ‧2-43
題型2-2-1 法官自行迴避 89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2-43
Try again 91第二次律師檢覆第1題 ‧2-45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參與前審裁判之意義 ‧2-46
題型2-2-2 法院書記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88委任升等法院書記官第1題 ‧2-47
Try again 83高考二級法制第3題 ‧2-49
Chapter 3當事人與訴訟關係人
第一節 當事人與當事人能力 ‧3-3
●觀念建構 當事人 ‧3-3
題型3-1-1 兩造對立原則 105關稅法務第2題(節錄) ‧3-4
●觀念建構 當事人能力 ‧3-7
題型3-1-2 當事人能力之認定與欠缺 94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‧3-8
題型3-1-3 分公司的當事人能力 101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3-12
Try again 95司法官第1題(節錄) ‧3-16
Try again 101年地特法制第1題 ‧3-16
題型3-1-4 合夥的當事人能力 9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‧3-17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關於合夥的相關問題整理 ‧3-21
題型3-1-5 對死者起訴 10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3-25
第二節 訴訟能力與法定代理人 ‧3-28
題型3-2-1 輔助宣告與訴訟能力 102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3-29
題型3-2-2 法定代理人之補正 98三等書記官第3題 ‧3-31
第三節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‧3-36
●觀念建構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‧3-36
題型3-3-1 當事人適格與本案適格之差異 98三等書記官第4題 ‧3-38
題型3-3-2 確認訴訟的原告適格 101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(節錄) ‧3-40
題型3-3-3 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104律師第3題(節錄) ‧3-42
題型3-3-4 代位訴訟與訴訟擔當 95司法官第2題 ‧3-44
Try again 102行政執行官第4題 ‧3-48
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、公證人第4題 ‧3-48
▲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:關於代位訴訟之整理 ‧3-49
題型3-3-5 選定當事人 105關稅法務第 2 題(節錄) ‧3-51
Try again 90律師第1題(節錄) ‧3-55
Try again 93地特法制第1題 ‧3-56
第四節 共同訴訟 ‧3-57
●觀念建構 必要共同訴訟 ‧3-58
題型3-4-1 共有物分割訴訟的共同訴訟類型 94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1題 ‧3-59
Try again 102升官等薦任司法行政第2題 ‧3-62
Try again 94第二次地特法制第2題 ‧3-62
Try again 91司法官第3題(節錄) ‧3-63
Try again 101關稅法務第2題 ‧3-63
Try again 107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3-64
Try again 105身心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第2題 ‧3-64
題型3-4-2 共有物返還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‧3-65
Try again 101警察法制人員第4題(節錄) ‧3-68
Try again 101司法官第6題(節錄) ‧3-68
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3-69
Try again 106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‧3-69
Try again 102三等書記官第1題 ‧3-70
Try again 102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 ‧3-71
題型3-4-3 確認他人法律關係 93律師第1題 ‧3-72
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4題 ‧3-75
Try again 100行政執行官、公證人第4題 ‧3-76
題型3-4-4 連帶債務人與共同訴訟 99關稅法務第1題 ‧3-76
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3題 ‧3-80
Try again 106財稅法務第1題 ‧3-81
●觀念建構 普通共同訴訟 ‧3-82
題型3-4-5 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 101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(節錄) ‧3-83
Try again 92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‧3-85
題型3-4-6 證據共通原則 88年書記官、執達員第1題 ‧3-86
Try again 92司法官、行政執行官第1題 ‧3-88
第五節 訴訟參加與訴訟告知 ‧3-90
●觀念建構 訴訟參加 ‧3-90
題型3-5-1 參加人之地位與判決效力 102三等書記官第3題 ‧3-92
Try again 95公證人第1題(節錄) ‧3-94
Try again 92律師第3題(節錄) ‧3-94
Try again 88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(節錄) ‧3-95
Try again 103行政執行官第1題 ‧3-95
題型3-5-2 主參加訴訟
104四等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第2題 ‧3-96
Try again 107高考法制第2題第1小題 ‧3-99
題型3-5-3 訴訟告知與參加效 107 地特三等法制第 2 題 ‧3-100
Try again 107高考法制第2題第一小題 ‧3-102
第六節 訴訟代理人 ‧3-103
題型3-6-1 審級代理原則 100三等書記官第2題 ‧3-104
題型3-6-2 指定訴訟代理人為送達代收人之效力與審級代理原則 91律師第1題(節錄) ‧3-107
序/導讀
二版序
承蒙讀者的厚愛,這本書即將進入再版(實質已經到第三版了唷),筆者依然抱持著戰戰兢兢的態度完成這次的改版,希望不會辜負各位讀者的期待。
按照往例,除了增補近年的考題外,隨著民事訴訟法、家事事件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改,部分題目的解題內容也根據新法重新改寫。此外,為了讓讀者能夠更清楚了解民事訴訟法的必備觀念,本次改版特別針對重要章節大幅補充介紹內容,包括新增圖表、舉例說明等。希望這些努力能實質幫助讀者更全面、快速的掌握民事訴訟法。
身為考試用書的作者,下面的話本來不該多講,但筆者還是要再次告訴各位讀者,什麼「堅持下去,必能上榜」這類的話某種程度可以說是謊言!就真的有人考了很多年都還是考不上。所以,不論是第一次準備,或已經準備很多次的人,筆者都希望各位在決定投入考試之前先給自己設定一個年限,如果超過這個年限仍然考不上,那就應該要仔細的思索自己是否真的適合繼續在國考這條路上打轉?人的青春歲月有限,但是創造發展無限,不要將自己鎖死在這條充滿變數又遍布荊棘的路上,也許拐個彎,便會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另一片天空。
準備考試固然要用心,但還是要強調,千萬不要讓考試成為你生活的全部,適度的休閒娛樂、交際應酬還是要有。朋友經常會是支持你繼續努力的動力之一!不要因為考試而放棄掉這些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美好事物。
最後,感謝主編曉玉的細心校對,讓本書的瑕疵能夠有效的降到最低,對於相關編輯人員的辛勞付出,筆者在此由衷的表示感謝。
檢視足跡會發現生命因踏實走過而豐美
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
克允
序於值得讓人感到驕傲的一天
2019年5月24日
承蒙讀者的厚愛,這本書即將進入再版(實質已經到第三版了唷),筆者依然抱持著戰戰兢兢的態度完成這次的改版,希望不會辜負各位讀者的期待。
按照往例,除了增補近年的考題外,隨著民事訴訟法、家事事件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改,部分題目的解題內容也根據新法重新改寫。此外,為了讓讀者能夠更清楚了解民事訴訟法的必備觀念,本次改版特別針對重要章節大幅補充介紹內容,包括新增圖表、舉例說明等。希望這些努力能實質幫助讀者更全面、快速的掌握民事訴訟法。
身為考試用書的作者,下面的話本來不該多講,但筆者還是要再次告訴各位讀者,什麼「堅持下去,必能上榜」這類的話某種程度可以說是謊言!就真的有人考了很多年都還是考不上。所以,不論是第一次準備,或已經準備很多次的人,筆者都希望各位在決定投入考試之前先給自己設定一個年限,如果超過這個年限仍然考不上,那就應該要仔細的思索自己是否真的適合繼續在國考這條路上打轉?人的青春歲月有限,但是創造發展無限,不要將自己鎖死在這條充滿變數又遍布荊棘的路上,也許拐個彎,便會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另一片天空。
準備考試固然要用心,但還是要強調,千萬不要讓考試成為你生活的全部,適度的休閒娛樂、交際應酬還是要有。朋友經常會是支持你繼續努力的動力之一!不要因為考試而放棄掉這些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美好事物。
最後,感謝主編曉玉的細心校對,讓本書的瑕疵能夠有效的降到最低,對於相關編輯人員的辛勞付出,筆者在此由衷的表示感謝。
檢視足跡會發現生命因踏實走過而豐美
《牧羊少年奇幻之旅》
克允
序於值得讓人感到驕傲的一天
2019年5月24日
詳細資料
詳細資料
-
- 語言
- 中文繁體
- 裝訂
- 紙本平裝
-
- ISBN
- 9789862959787
- 分級
- 普通級
-
- 頁數
- 472
- 商品規格
- 18開17*23cm
-
- 出版地
- 台灣
- 適讀年齡
- 全齡適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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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以下商品購買後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,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(如:生鮮食品)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(客製化商品)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(含MOOK、外文雜誌)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(如:電子書、電子雜誌、下載版軟體、虛擬商品…等)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(如:內衣褲、刮鬍刀、除毛刀…等)
-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,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(含例假日)。
- 辦理退換貨時,商品(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)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…等),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,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-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,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,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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