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送方式
-
台灣
- 國內宅配:本島、離島
-
到店取貨:不限金額免運費
-
海外
- 國際快遞:全球
-
港澳店取:
內容簡介
◎本版新增修法規係收錄至107年7月1日總統正式公布暨行政機關發布之最新法規。
新增釋字:大法官釋字第767、768號解釋。
修正法規:人體研究法(108.1.2)、醫師法(107.12.19)、護理人員法(107.12.19)、助產人員法(107.12.19)、醫事放射師法(107.12.26)、醫事檢驗師法(107.12.19)、職能治療師法(107.12.26)、物理治療師法(107.12.26)、呼吸治療師法(107.12.19)、營養師法(107.12.26)、心理師法(107.12.26)、藥師法(107.12.19)等。
目錄
壹、醫政類
貳、醫事人員類
參、藥政類
肆、食品衛生類
伍、保健類
陸、國民健康類
柒、防疫類
捌、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文
訂購/退換貨須知
退換貨須知:
**提醒您,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,退回商品須為全新狀態**
-
依據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以下商品購買後,除商品本身有瑕疵外,將不提供7天的猶豫期:
-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(如:生鮮食品)
-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(客製化商品)
- 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(含MOOK、外文雜誌)
-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-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(如:電子書、電子雜誌、下載版軟體、虛擬商品…等)
-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(如:內衣褲、刮鬍刀、除毛刀…等)
- 若非上列種類商品,均享有到貨7天的猶豫期(含例假日)。
- 辦理退換貨時,商品(組合商品恕無法接受單獨退貨)必須是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所有附隨資料文件及原廠內外包裝…等),請勿直接使用原廠包裝寄送,或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- 退回商品若無法回復原狀,將請您負擔回復原狀所需費用,嚴重時將影響您的退貨權益。
商品評價